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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

县政府2018年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

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 栏目: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 | 来源:会宁县政府 | 作者: | 日期:2018-03-01 09:44:56 | 阅读: 3538

3月1日,县长秦俊山主持召开县政府2018年第2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传达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新华社署名文章《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讲话、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全体会议、全省机构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一刻也不能放松。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仅仅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更是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政府班子及部门负责同志要摆正位置和角色,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相关责任,认真做好全国“两会”和春季复产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安排部署、“百日宣教”等相关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之以恒地抓好安全领域各项工作;二要强化工作责任,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乡镇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要落实好行业主管责任、企业要落实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三要增强工作合力,认真执行“三管三必须”、“一岗双责”等制度规定,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管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强调,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拥护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坚定“四个自信”,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要完善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会议强调,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挑战依然巨大,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依然不少,各级各部门必须再接再厉,做好应对和战胜各种困难挑战的准备。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精准脱贫工作的首要位置,聚焦深度贫困乡村,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目标标准、强化体制机制、牢牢把握精准、完善资金管理、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干部轮训、注重激发内生动力等8条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会议听取了县教育局关于会宁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2018-2023年)的汇报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均衡配置资源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城乡一体、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教育强县战略,进一步提高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缩小县域义务教育城乡和校际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整体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会宁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2018-2023年),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

三、会议听取了县教育局关于调整完善全面改薄(2014-2018年)项目规划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调整完善全面改薄(2014-2018年)项目规划,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

四、会议听取了县编办关于成立会宁县国道247线经济带产业规划建设、国土绿化及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成立会宁县国道247线经济带产业规划建设、国土绿化及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五、会议听取了县编办关于成立会宁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成立会宁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六、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2018年棚户区改造实施项目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2018年实施的何家庄子区域、南城区域、通宁街沿线区域、鸡儿嘴区域、寨子区域、北河坪区域、教场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模式实施。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并授权住建局作为购买主体,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程序向会宁县嘉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服务。

七、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将皇城1号、天润嘉园、南什新村安置小区和阳光城住宅小区纳入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将皇城1号、天润嘉园、南什新村安置小区和阳光城住宅小区纳入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

八、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启动实施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启动实施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县住建局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实施,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九、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启动实施会师大道三期东西侧闲置地、祖厉河不稳定斜坡、柳湖公园补充绿化、汉唐街停车场周边等四个绿化项目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启动实施会师大道三期东西侧闲置地整体绿化项目、祖厉河不稳定斜坡北河湾-钟鼓楼-西湖庭院区域城墙人行道边及格构梁绿化项目、柳湖公园补充绿化及补植补造项目和汉唐街停车场周边及钟鼓楼在水桥东岸两侧绿化项目等四个绿化项目,县园林局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实施,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2018年3月开工,2018年10月底竣工验收。

十、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取消实施滨河西路二期道路及给排水工程K4+400-K6+041段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取消实施滨河西路二期道路及给排水工程K4+400-K6+041段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工程、人行道铺装、市政管线(给水、雨水、污水)、园林绿化,路灯照明、标志标线等。

十一、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调整文化路东段及滨河西路二期等道路断面形式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将滨河西路二期断面形式由原设计(西)4m绿化带+3m人行道+14m车行道+4m绿化带=25m,调整为4m绿化带+3m人行道+14m车行道+3m人行道+4m绿化带=28m,调整后,道路东侧增加3m人行道。在原设计的基础上,将道路中线向西偏移3m,在道路东侧(靠河道侧)绿化带和车行道之间增设3m人行道,增加人行道面积11762平方米,行道树734棵,工程费用增加249万元。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将文化路东段原设计路面结构及道路断面形式进行调整,调整后,道路长度为736.83m,红线宽度29m,断面形式为4m绿化带+3m人行道+15m车行道+3m人行道+4m绿化带。路面结构层由原来的60cm=4cm细粒式沥青砼(AC-13)+6cm粗粒式沥青砼(AC-25)+30cm水泥稳定砂砾(5%)+20cm水泥石灰稳定砂砾土变更为:69cm=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7cm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厚4.5%水泥稳定砂砾+20cm厚3.5%水泥稳定砂砾+20cm厚的天然砂砾。

十二、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启动实施滨河西路改线工程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启动实施滨河西路改线工程,县住建局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实施,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

十三、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启动实施河浦路道路工程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启动实施河浦路道路工程,县住建局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实施,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2018年6月开工,11月竣工验收。

十四、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启动实施兴业桥引线及踏步工程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启动实施兴业桥引线及踏步工程,县住建局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实施,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

十五、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启动实施古城路及中川桥工程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启动实施古城路及中川桥工程,县住建局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实施,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

十六、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启动实施纪委监委及法院东侧道路工程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启动实施纪委监委及法院东侧道路工程,县住建局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实施,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2018年6月开工,11月竣工验收。

十七、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启动实施花苑小区东南侧停车场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启动实施花苑小区东南侧停车场,县住建局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实施,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2018年3月开工,7月底竣工验收。

十八、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启动实施红都国际大酒店项目的议题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启动实施红都国际大酒店项目,该项目位于现代路东侧,会展中心南侧,用地面积35.73亩,用地南北长163.2米,东西宽145.9米。按五星级标准设计,地下1层,地上25层(局部19层),裙楼为2-4层,总建筑面积70928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928平米(裙楼建筑面积19207平米,主楼建筑面积30721平米。),地下建筑面积21000平米,容积率2.10,建筑密度23.2%,绿地率35.2%,客房500个自然间,停车位314个。

会议决定,该项目须按已审定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及建设,不得随意对建筑外观、造型、体量、布局、风格等进行变更,若确需对以上内容和内部功能分布进行调整、优化,优化方案需经县上相关会议审查通过;土地出让时,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土地出让合同条款中须明确以下几点:①以上用地出让后只能用于酒店项目建设,不得建设其他商业项目;②投资建设单位须按照设计方案中审定的景观、绿化、停车设施等进行建设,用于宾馆环境景观营造及配套使用,建成后应作为城市公共空间对外开敞开放,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审批内容以外任何建筑物、不得修建围墙;③除审定的设计方案包括的建筑、绿化、铺装等建设内容外投资建设单位不得私自建设其他内容;④投资建设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得进行土地的分割、转让、出租;土地出让合同一旦签订,投资建设单位须在政府交付项目用地1个月内进行地勘等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6个月内办理完成前期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在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两年内完成酒店建设并投入营运;自运营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完成四星级酒店的申报及评定工作;若投资建设单位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动工建设,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重新招商;投资建设单位修建中途因资金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土地款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由投资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会议决定,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减少项目前期成本,大力扶持企业投资建设,加之土地出让附加了一定条件,该酒店用地按照规范要求的建筑密度上限控制,即不大于45%,按此建筑密度计算,拟出让土地为15.39亩;酒店成功挂牌四星级后,县上将对酒店前期和建设期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县级财政依据相关规定予企业奖补;对酒店前三年经营所缴纳的税收县级财政实得部分100%给予企业奖补。

十九、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启动实施圣地假日酒店项目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启动实施圣地假日酒店项目,该项目位于长征中路西侧,会展中心南侧,用地面积24.29亩,用地南北长163.2米,东西宽99.2米。按四星级标准设计,地下1层,地上18层,裙楼为2-4层,总建筑面积38561.9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906.4平米(裙楼建筑面积14307.6平米,主楼建筑面积15598.8平米。),地下建筑面积8655.5平米,容积率2.47,建筑密度38.2%,绿地率35.2%,客房数252个自然间,停车位104个。

会议决定,该项目须按已审定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及建设,不得随意对建筑外观、造型、体量、布局、风格等进行变更,若确需对以上内容和内部功能分布进行调整、优化,优化方案需经县上相关会议审查通过;土地出让时,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土地出让合同条款中须明确以下几点:①以上用地出让后只能用于酒店项目建设,不得建设其他商业项目;②投资建设单位须按照设计方案中审定的景观、绿化、停车设施等进行建设,用于宾馆环境景观营造及配套使用,建成后应作为城市公共空间对外开敞开放,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审批内容以外任何建筑物、不得修建围墙;③除审定的设计方案包括的建筑、绿化、铺装等建设内容外投资建设单位不得私自建设其他内容;④投资建设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得进行土地的分割、转让、出租。土地出让合同一旦签订,投资建设单位须在政府交付项目用地1个月内进行地勘等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6个月内办理完成前期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在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两年内完成酒店建设并投入营运;自运营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完成四星级酒店的申报及评定工作。若投资建设单位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动工建设,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重新招商;投资建设单位修建中途因资金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土地款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由投资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会议决定,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减少项目前期成本,大力扶持企业投资建设,加之土地出让附加了一定条件,该酒店用地按照规范要求的建筑密度上限控制,即不大于45%,按此建筑密度计算,拟出让土地为15.39亩。酒店成功挂牌四星级后,县上将对酒店前期和建设期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县级财政依据相关规定予企业奖补;对酒店前三年经营所缴纳的税收县级财政实得部分100%给予企业奖补。

二十、会议听取了县林业局关于会宁县林果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会宁县林果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二十一、会议听取了县林业局关于2018年全县林果产业建设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会宁县2018年经济林果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二十二、会议听取了县林业局关于会宁县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会宁县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二十三、会议听取了县林业局关于国道247线两侧国土绿化一期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国道247线两侧国土绿化一期实施方案,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

二十四、会议听取了县林业局关于东山二十里铺至寨子桥削山绿化工程及建设用地过渡性绿化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实施东山二十里铺至寨子桥削山绿化工程及建设用地过渡性绿化项目,起点为寨子社,终点为河东社,按照一、二、三、四标段分别实施,县林业局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实施,项目区域的征地、拆迁、迁坟由柴门镇政府负责,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2018年4月开始削山工程土方拉运,10月初开始绿化工程,10月底完成绿化,11月进行第一次验收,2019年7月进行第二次验收。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二十五、会议听取了县农牧局关于会宁县肉牛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会宁县肉牛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二十六、会议听取了县农牧局关于会宁县肉羊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会宁县肉羊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二十七、会议听取了县农牧局关于会宁县黑毛驴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会宁县黑毛驴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二十八、会议听取了县农牧局关于会宁县蔬菜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会宁县蔬菜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二十九、会议听取了县农牧局关于会宁县中药材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会宁县中药材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三十、会议听取了县农牧局关于会宁县马铃薯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会宁县马铃薯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三十一、会议听取了县农牧局关于组建会宁县农业产业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方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建会宁县农业产业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下设蔬菜、马铃薯、草畜、林果4个子公司,由农牧局牵头,扎实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待条件成熟后提交有关会议研究。

三十二、会议听取了县农牧局关于会宁县2018年设施蔬菜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会宁县2018年设施蔬菜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

三十三、会议听取了县农牧局关于会宁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汇报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会宁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

三十四、会议听取了县农牧局关于会宁县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会宁县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实施方案,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

三十五、会议听取了县农牧局关于会宁县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会宁县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

三十六、会议听取了县农牧局关于会宁县突发动物疫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会宁县突发动物疫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

三十七、会议听取了县农牧局关于会宁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办法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会宁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办法,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

三十八、会议听取了县农牧局关于会宁县国道247线经济带产业建设一期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国道247线贫困村户为重点,建立集约化种苗繁育基地,发展适度规模的日光温室、塑料大棚、高原夏菜种植和苹果种植标准化基地,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蔬菜、苹果生产经营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水平,努力构建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的产业体系,有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会宁县国道247线经济带产业建设一期实施方案,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

三十九、会议听取了县人社局关于会宁县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及工作任务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会宁县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及工作任务,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

四十、会议听取了县供销联社关于甘肃万里缘饮料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职工安置及身份置换方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甘肃万里缘饮料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职工安置及身份置换方案,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

四十一、会议听取了县督查考核局关于省委督查室暗访督查反馈意见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省委督查室暗访督查反馈意见的汇报,向县委常委会议报告。

四十二、会议听取了县禁毒办关于2018年会宁县禁毒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2018年会宁县禁毒工作目标责任书,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四十三、会议听取了县禁毒办关于表彰奖励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表彰奖励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出席:县委常委、副县长伏涛,副县长苏文君、卜继飞、丁柯涯、张北斗,县政府党组成员汪自仁、张旭。

列席:党代表王宏志、人大代表王瑞芳、政协委员康亚强。

列席:督查考核局袁思强、法制办陈宏斌、发改局南俊成、教育局王池柳、科技局张克斌、工信局刘静峰、民政局韩侃、司法局李维东、财政局王炳乾、公安局刘成文、人社局周辉、国土局赵彦功、环保局王玺、安监局赵首堂、住建局王继、交通局邢欢民、水务局韩成、农牧局周发禄、林业局李振华、文体影视局李继军、卫计局吕彦琪、审计局胥继文、工商质监局刘贺喜、药监局王国保、统计局马新生、扶贫办李雪峰、信访局李作权、行政审批中心宿维新、园林局张万忠、社保局梁志前、禁毒办牛跃进、引洮局赵翔、西城产业开发区王国章、郭城工业集中区张兆翻、执法局田涛、城开办王亚宁、残联董清芬、经合局牛世勇、法院王军、宣传部何冠谋、县委办南小强、编办周磊、团委赵艳春、妇联胡巧华、农工办王谷杨、地税局张亚兵、气象局何世博、人行石应虎、供电公司张宝泰、会师镇周国强、郭城镇张兆翻、河畔镇郭俊英、头寨镇魏守剑、甘沟镇王清泉、柴门镇柴晓明、中川镇刘海莉、白塬镇张琪、新添乡祁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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