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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

会宁县人民政府2018年第6次常务会议

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 栏目: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 | 来源:会宁县政府 | 作者: | 日期:2018-05-24 09:53:38 | 阅读: 5232

5月24日,县长秦俊山主持召开县政府2018年第6次常务会议。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传达了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作风“十不准”规定的通知》《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

会议强调,县政府党组要立即行动起来,先学一步、深悟一层,深刻领会制定监察法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准确把握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担负起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严格落实省、市关于严肃会风会纪、转变政府工作作风“十不准”的相关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八种病象,下大力气提高政府效能,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真心实意服务人民群众,凝心聚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切实把安全发展作为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治理格局,促进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扛起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正确处理自然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关系,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举措,集中优势力量,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断提升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进一步靠实主体责任,加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和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的使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贷款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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