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白银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下达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019年度建设任务的通知》(市发改农经〔2019〕522号)精神,2019年下达我县退耕还林建设任务4万亩,退耕还草建设任务2万亩。根据各乡镇申报情况,我县统筹分解任务,下达给各乡镇。
农户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农户自建(包含委托代管)或大户(个人、企业或合作社)流转建设的方式建成退耕还林/草地。根据国家补助政策,还林补助1600元/亩,其中种苗造林费400元/亩,用于政府公开集中采购苗木;农户现金补助1200元/亩,五年内分三次兑现,其中第一年500元/亩、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还草补助1000元/亩,其中种苗费:150元/亩,用于政府公开集中采购草种,现金补助:850元/亩,三年内分两次兑现,其中第一年450元/亩、第三年400元/亩。
会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会宁县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 还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2-23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