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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策解读

关于会宁县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 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说 明

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 栏目:县级政策解读 |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 作者:县融媒体中心 | 日期:2020-04-25 18:01:34 | 阅读: 949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白银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白银市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会宁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会宁县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一、编制目的

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各类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评价”,最大程度地减少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监督,科学管理;强化合作,协同应对;预防为主,快速反应。

三、主要内容

本预案编制架构共分八个部分:(一)总则;(二)组织体系;(三)预警及信息报告;(四)应急响应;(五)善后处置;(六)应急保障;(七)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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