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参保登记对象为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重点以会师镇户籍人口为主,覆盖至非会师镇户籍的常住人口和就业人口,同时将其他未参保人口和未来新增人口纳入登记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长期动态管理。
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12月1日- 12月05日)
数据整合比对阶段(2016年12月05日—12月31日)
入户调查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1月31日)
部门:会师镇 | 栏目:社会救助 | 来源:会师镇 | 作者:会师镇 | 日期:2017-02-04 11:12:40 | 阅读: 6352
全民参保登记对象为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重点以会师镇户籍人口为主,覆盖至非会师镇户籍的常住人口和就业人口,同时将其他未参保人口和未来新增人口纳入登记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长期动态管理。
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12月1日- 12月05日)
数据整合比对阶段(2016年12月05日—12月31日)
入户调查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