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
为建立健全农村水利建设运行新机制,切实加快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积极性,顺利推进农村水利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根据全县农村安全饮水暨水管体系改革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结合本乡工作实际,现将水管站和村级用水户协会组成人员予以上报。
一、土高山乡水管站。
站长:王万福(副乡长兼)
水管员:吉启晖、冉宏文,具体负责本乡镇业务工作。
各村水管员:李世杰(程塬村)、王渊(中庄村)、王太(马塬村)、唐俊彪(上沟村)、陈国理(十百户村)、吕进强(红湾村)。具体负责该村入村管网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水费收缴等工作。
二、村级用水户协会。
程塬村 会长:程国全;副会长:任淑学;会员:李世杰、程维顺、党佰刚、李世林、张世丰、申玉河、仁恒、王爱兵、王维平、刘兴武。
中庄村 会长:赵映权;副会长:陈孝忠;会员:曹永军、张存仁、赵有康、王国敬、苏光斌、王克忠、刘永强、李付应。
马塬村 会长:薛建旭;副会长:梁俊清;会员:岳万相、梁铭文、王太、薛书、薛海、薛建仓、胡建林、汪金智、李俊杰。
上沟村 会长:魏世军;会员:郭耀林、周维礼、李淑彩、王学章、叶国民、赵怀粉、王孝礼。
十百户村 会长:宋世权;副会长:郭思谨;会员:禄有湖、赵国旭、禄有雄、秦涵、赵连东、宋小平。
红湾村 会长:张盈宏;副会长:锁兴伟;会员:胡永平、张金、任宝军、张兆民、张俊礼、张建文、锁冠学、杨合金、吕进强。
协会会长、会员及其相应的职责。
会长为用水户协会的法定代表,其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协会工作;
(二)组织、制定协会全年的供用水调配计划、节水灌溉技术的引进、示范及财务管理工作;
(三)召集和主持协会,保证本会活动正常开展;
(四)检査督促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代表协会签订水利工程建设及供用水合同,搞好整个协会生产、经营管理。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入、退会自由的权利;
2.优先参加协会的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
3.优先获得协会提供人畜饮水和旱地灌溉用水;
4.提出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会中的人员;
5.听取审议协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6.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计划和重大经营事务;
7.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二)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涉水公益事业活动;
3.按时缴纳会费和水费;
4.节约用水。
会员长期不参加协会重大活动,视为自动离会,并在会员大会上宣布除名。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规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规定,严重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经理事会作出决定,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