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布病反弹趋势,做到检测净化工作常态化进行,保障畜牧业持续发展 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布病监测工作要按照“分区域、分畜种、分阶段”防控的原则,以奶牛、种畜和羊为重点监测畜种,进一步加大监测范围和数量,强化养殖场全程监测和净化。严格控制牛羊跨区域调运,及时扑杀阳性畜,坚决拔出新疫点,最大限度遏制布病扩散传播,努力实现“监测一片,净化一片,巩固一片”的防控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做好监测净化原则。坚持通过监测净化,实现布病的稳定控制。严禁全县辖区内养殖企业、养殖户擅自对其饲养动物实施布病注射免疫,针对免疫动物,要加强检疫监管。对有检出阳性、传入风险大的地区的奶牛,可实行申报自费免疫,并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
(二)坚持分类防控原则。根据畜间布病检测阳性率,结合人感染布病情况,综合考虑疫病传入风险、牛羊养殖数量、人员技术水平、防疫基础条件等因素,以乡镇为单位分区域开展监测采样,县兽医实验室集中检测。2016年全县布病防控区域划分为:郭城、河畔、头寨、土高、土门、刘寨、新塬、草滩、白塬、会师镇、老君、杨集、翟所、新添、甘沟、柴门为防控一类区,其他乡镇为羊布病防控二类区,奶牛布病防控二类区。
一类防控区实行省、市、县三级分工负责,重点加强防控工作。二类防控区实行市、县、乡三级负责,重点加强监测净化工作。防控区的划分根据疫病发生和流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三)坚持突出重点净化原则。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要求,优先对羊和种畜开展布病检测净化,对重点区域饲养的奶牛和羊只,落实五个100%检测要求,即对布病非免疫奶牛100%检测,对省市级种畜场100%检测,对从外调入的奶牛和羊100%检测,对布病阳性动物同群畜100%检测,对布病感染人所在场的动物100%检测。
(四)坚持持续跟踪检测。对2015年发生过布病的养殖场,要进行持续跟踪检测,每年至少检测两次,一直到再没有布病阳性动物出现为止, 以达到彻底净化的目的。
三、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县布病防控职责分工如下:
县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落实地方监测经费,制定辖区布病监测工作计划;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布病监测,完成监测任务,分析监测结果,上报监测信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检测结果,出具对阳性畜的扑杀处理通知书,监管强制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工作,查处违法案件并进行责任追究。
乡级畜牧兽医站负责包村包场,对辖区内奶牛、奶山羊、绵羊养殖数量要清,严禁从布病免疫区调入牛羊。完成采样任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各乡镇高度重视,严格依据《2016年白银市动物布鲁氏菌病检测计划》和本监测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辖区布病监测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确保完成监测工作任务。
(二)人员安排。布病检测期间,乡镇要安排人员具体负责布病检测,责任到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技术保障。各乡镇要加强对布病危害及防控知识的宣传,做好人员相关知识培训,实行群防群控,为布病检测净化提供技术保障。
(四)人员防护。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人畜共患病高危职业人群防护工作的通知》(甘农发〔2014〕92号)和《动物防疫人员防护技术规程》(DB62/T2381-2013)的要求,做好工作各环节人员防护,保障基层兽医人员不染疫。同时,加强动物饲养、屠宰、加工等环节的人员防护,努力确保不发生群体性职业人群感染布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