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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农惠农信息

关于确保全面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的通知

部门:郭城驿镇 | 栏目:强农惠农信息 | 来源:郭城驿镇 | 作者: | 日期:2018-12-03 09:48:57 | 阅读: 6021

为确保全面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下简称土地确权工作)任务,根据甘肃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确保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的通知》(甘农地确权组〔2018〕2号)及甘肃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甘农地确权办〔2018〕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土地确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目前,虽然我县土地确权工作已通过省级验收,但各乡镇、各技术服务单位的工作进展不平衡,存在证书发放不到位、登记簿不健全、档案整理欠账较大、部分农户未签订合同、长期整户外出务工农户未确权和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等问题,对此,各乡镇,各技术服务单位必须要保持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思想认识不松懈、工作机构不撤、队伍不散、责任不减,要结合各自实际,科学分析工作形式,找准问题差距,对后续工作按照省上要求4月底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限,倒排工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明确任务目标,靠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土地确权工作任务。

二、加快推进证书颁发进度

为确保证书能够及时准确发放到农户手中,各技术服务单位按乡镇建立“会宁县    乡(镇)证书管理台账”1份,装订成册后于3月2日上报县确权办。各乡镇要将省级验收后的整改核实台账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县确权办制定的证书打印及颁发时限的要求,及时交至技术服务单位对核实出的问题进行修改,技术服务单位修改后连同登记簿一并报县确权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颁证。证书颁发由乡镇配合,技术服务单位负责发放,杜绝代领、冒领或留存等现象发生,发证时技术服务单位要建立“会宁县   乡(镇)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领取登记表”一式三份,县乡村各一份。证书颁发时由乡镇负责对未收回的原二轮承包证书进行回收,回收后交由技术服务单位暂时保管,县确权办负责统一销毁。

三、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建设

(一)乡镇信息化端口及档案资料室建设。

各乡镇要按照《关于在乡镇建立农村土地确权系统应用管理端口专用机房及档案资料室的通知》(会农地确权办〔2016〕9号)的要求。一是确保信息室专用设备及信息室配备到位。信息化设备已于2017年3月配至各乡镇,为了确保信息数据存储空间满足土地确权数据的正常运行,各乡镇务必做到信息室设备专用。二是确保档案资料室配备到位。办公用房紧张的乡镇,可与信息室整合为1间,但要符合档案保管要求,安全可靠。三是县确权办近期陆续向各乡镇配发档案柜,各乡镇配合做好托管协议的签订工作,并确保专柜专用。四是各乡镇要配1名信息数据及档案资料专职管理人员,并建立“工作人员管理职责”、“信息室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五是近期县确权办将派专人重点对各乡镇的信息室、档案资料室、设备安装、设备是否专用、专职管理人员是否确定等问题进行检查,检查后对落实不力或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要进行通报,并报请县确权领导小组对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二)乡、村综合管理类资料的整理与归档。乡、村综合管理类资料由乡镇负责,经县档案局指导后进行搜集、整理、归档。村级档案资料由乡镇代保管,不再设立村级档案管理。

(三)确权登记类资料的整理与归档。为了确保登记类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各技术服务单位要在县档案局的统一指导下,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分级整理归档,凡属乡镇、村存档的,由技术服务单位整理归档后移交至乡镇保管。

(四)加快推进全县信息系统建设。为了确保我县的土地确权系统信息早日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及各级系统管理功能,各技术服务单位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于4月中旬及时、规范汇交数据库,项目牵头单位在完成数据质检、合库和接边工作后于4月底前上报省确权办。

四、 妥善解决各类遗留问题

各乡镇要加大遗留问题调处解决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一是重点对长期整户外出、存在矛盾纠纷等原因容易诱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排查,充分利用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法律措施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确保“应确尽确”;二是对因土地平整未承包到户或承包地已征收仍为承包耕地而暂缓确权或不予确权的情况行文上报县确权领导小组进行批准;三是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避免因各类遗留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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