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镇春耕备耕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春耕复产工作良好开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春耕备耕工作的关键闸门,切实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扎实做好春耕备耕期间疫情防控的监管、指导和服务,坚决做到防疫和生产两手抓、两促进,坚决做到“防疫工作向前进,农业生产长一寸”,积极筹备春耕生产物资,千方百计增加产量,保持市场充足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应对疫情的蔬菜、肉蛋奶、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确保春耕备耕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攻克脱贫攻坚最后堡垒。
二、防控重点
不折不扣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和镇党委、镇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疫防控的各项规定,突出抓好三个重点。
(一)种养生产农户防控
1.农户出工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出工。出工前、收工后对所有农机具等进行一次消毒,用肥皂、洗手液洗手,搞好个人卫生,凡居家隔离的一律不准开展农业生产。
2.农户外出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时,必须佩戴口罩、手套,测量体温。购物尽量采用微信与支付宝等方式付款,如确需使用现金交易,必须戴手套。
3.农户进行耕磨、耙地、施肥等田间作业时,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佩戴口罩、手套。以户为单位进行劳作,严禁人 员扎堆聚集。
4.农户春耕备耕如雇佣人员,必须要严格了解雇佣人员的身体健康等情况。严禁雇佣体温异常或有疫病接触史的人员及外来人员。
5.农户出村春耕劳作时,要实行通行证制度,加强动态监控。
(二)农资经营单位防控
1.农资经营企业、合作社、门店等单位要做好本单位营销人员的健康状况筛查,严禁发热、咳嗽等健康异常人员从事经营活动。
2.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员工自身防护工作。
3.经营单位门口必须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前来采购的顾客必须登记测量体温,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的,立即报告辖区防疫部门。
4.严格限制进店人数,实行错峰进店,店内顾客一般不能同时超过 3 人,严防造成人员聚集。
5.鼓励经营单位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了解农户需求,并开展无接触送农资上门服务。
6.经营单位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对经营门店及库房每天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毒。
(三)新型经营主体防控
1.龙头企业、合作社必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 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预案,认真开展返岗返工员工(社员)健康监测工作。提前掌握返岗返工员工(社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岗时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返程。
2.建立健康状况主动申报制度,返岗返工员工(社员)返岗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前 14 天本人外出情况、有无与病人接触史、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等)。对疫情严重地区籍员工(社员),必须提前做好劝返工作。对外地返岗返工员工(社员),必须进行 14 天隔离观察。
3.龙头企业、合作社开复工前必须报请当地疫情防控主管部门备案同意。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合作社)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控用品。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在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对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严禁其进入工作场所。
4.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对门把手、扶梯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社员)养成勤洗手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加强员工(社员)食宿管理,严格采取单独就餐、错时用餐、分散居住等方式。就餐时相隔 1 米以上,严禁人员聚集。
6.用工不够的企业(合作社)要有计划地与输出地沟通,原则上应采取线上招聘方式。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安排员工(社员)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对拟新聘用人员,要严格核查其过去 14 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体检等工作,确保健康安全。
三、保障措施
统筹解决特殊市场和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落细“四个必须”。
(一)必须深化政策宣传。要积极采取宣传册、村村响、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向广大农户和生产单位解读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县应对疫情有关政策,将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政策宣传至每一个农户、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二)必须防控动物疫病。要全面提升“外堵、内控、严查、 应急”等现行各项防控措施,强化疫情排查、检测和研判,毫不松懈地抓好非洲猪瘟防控。抓好强制免疫、隐患摸底、监督执法等关键环节。做好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坚持分区域、分畜种、分阶段防控的原则,突出关键环节,实施综合措施,严防布病、包虫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的发生。暂停对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产地检疫出证,关闭活禽市场、农贸市场活禽销售宰杀门店,禁止活禽销售,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 规交易等行为。突出做好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疫病防控。
(三)必须畅通绿色通道。要着力贯彻农业农村部、交通部、 公安部《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精神,促进农资快速有序流通,确保进得了城、入得了店、下得了乡、到得了户。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严格执行“不得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运输车辆、不得拦截饲料车辆、不得拦截畜产品运输车辆、不得关停屠宰场、不得封村断路”的“五个不得”规定。积极协调屠宰加工、冷链物流企业尽快复工,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环节,确保畜禽、水产品正常生产、顺畅上市、有序供应。
(四)必须治理生产污染。要大力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与尾菜处理利用,建立地膜残留防控监测点,创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和尾菜处理利用示范区。推进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秸秆资源化利用。及时清扫收集农村生活垃圾,严禁焚烧秸秆,及时清理河岸及田间白色垃圾、杂物等,打捞塘沟水面漂浮物,杜绝生活污水、厕所粪污直排,做到村内塘沟无黑臭水体,无污水乱流,大力清洁整治农村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