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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农惠农信息

2020年白草塬镇蔬菜订单种植购销协议

部门:白草塬镇 | 栏目:强农惠农信息 | 来源:白草塬镇 | 作者:白草塬镇政府办公室 | 日期:2019-10-23 10:51:59 | 阅读: 5702

2020年会宁县蔬菜订单种植

 

 

甘肃·

2019年10月

 

2020年白草塬镇蔬菜订单种植购销协议

 

甲方:寿光鸿帝蔬菜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会宁县白草塬镇政府

为加快会宁县蔬菜产业快速发展,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订单生产购销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1、甲乙丙三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耕地、资金、技术和市场资源,2020年在白草塬镇建立蔬菜订单种植生产基地2000亩。

2、甲乙丙三方应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争取把订单蔬菜生产基地打造成绿色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与订单种植合作社和种植农户签订订单种植协议(种植农户与所在村汇总签订一个协议)。

2、甲方负责为订单蔬菜生产基地提供优质种子,对高端精品优质蔬菜,由甲方和乙方共同与山东育苗基地签订合同,分期次繁育种苗,分期次支付育苗订金和种苗费;对少部分相对低端蔬菜种子,由方联系会宁县内育苗基地进行繁育种苗,由甲方提供技术指导。

3、甲方按照不同的蔬菜品种,根据会宁县实际,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原则上每300亩安排1名技术人员,在蔬菜生产全过程(包括育苗、移栽、定植、生长、管理、收获等)免费蹲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生产出绿色无公害蔬菜产品。

4、对有商品性的蔬菜产业产品,甲方负责全部分等次销售订单生产的蔬菜产品,蔬菜价格以寿光市场为中心,结合甲方终端市场销售价格,按照每吨200元明确甲方利润标准,剩余全部归种植农户和合作社。

5、甲方对于收购的订单蔬菜产品每7天结算1次,逐次扣除部分垫付种苗款,并保证种植户和合作社有一定收成;种苗款扣清后,将收购资金全部兑现到种植户或合作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按照方安排的地点保质、保量向甲方交售蔬菜。如品种及数量不能满足甲方需求时,乙方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便于甲方及时从市场调剂。
    2乙方应根据甲方蔬菜订购的品种和数量,合理安排采收工作。

3、乙方禁止将订单蔬菜销售给其他收购商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负责配合甲方开展技术培训。

2、方负责配合甲方与蔬菜种植合作社和农户签订订单生产协议,落实订单种植面积,督促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生产、采摘和销售蔬菜产品。

3、方负责配合甲方在订单种植基地设立收购点,提供蔬菜打冷、包装、装车等服务工作。

三、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一方或多方非因不可抗力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协议条款,先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甲方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裁决,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确属乙方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丙方继续履行协议条款或拒绝收购,终止协议;如甲方选择终止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投入的种子款及按合同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

如确属甲方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条款或终止协议;如乙方选择终止协议,甲方应补足乙方协议面积的实际经济损失。

由于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质量严重不符或绝收,乙方负责返还甲方种苗款,协议终止。

四、补充条款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在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可以增补签订补充协议,所列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附则

本合同非因不可抗拒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须经三方协商同意。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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