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市医保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函〔2020〕23 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会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0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