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政府:
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使用的甘肃省引洮供水二期工程项目64标段21#斜井项目部临时用地位于新塬镇上塬村大牧社大场背后,面积为5.57亩(3712.60平方米),东至:大场,南至:姜惠珀,西至:仇建军,北至:排水沟;占地类型为旱地,属于新塬镇上塬村集体所有。
经审查,该项目用地符合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占用基本农田,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土地来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用地范围界址、地类清楚,面积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
申请将上述用地作为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引洮供水二期工程64标段21#斜井项目部临时用地,我镇承诺,将严格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监督用地单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并按期缴纳税费。
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如无不妥,请批准。
附件:1.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盖公章。
3.村委会便函(经乡镇人民政府确认)
4.临时用地协议(经乡镇人民政府确认)
5.复垦方案
6.立项批复
7.中心所报告和宗地图
8.给农民付临时用地补偿费相关证明
新塬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