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进程,贯彻落实下面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新塬镇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会委发〔2018〕51号)和《关于印发会宁县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会办发〔2017〕1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资产规模不断壮大,集体资产归谁所有,如何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已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迫切需要在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存量的基础上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明晰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让农民群众在集体经济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是稳定完善农村经营体制的需要,是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探索界定成员身份,有利于明晰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关系,有利于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有利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切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农业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目标,科学合理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全面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尊重历史,兼顾现实。集体资产是各个历史阶段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劳动成果的积累,要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不同历史阶段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劳动贡献。
2.保障权利,权责对等。履行义务是享受权利的前提,成员享有的权利与其对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义务相当。
3.坚守底线,公平公正。成员资格界定工作要坚守法律底线,既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又要保障少数人的利益,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的合法权益。要做到透明公开、公正公平。
4.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群众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变化情况最了解,也最有发言权,在政策范围内应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决定权交给群众,由群众充分协商、民主决定,做到群众满意和认可。
(三)界定范围。
全镇9个涉农村,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2010年以前进行农村集体经济改制的城中村,对未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的村,向所属街道提出申请,街道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一并进行成员身份界定工作。
三、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时限及步骤
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自2020年5月开始至2020年10月底结束。各涉农村要严格按照工作时限及步骤,完成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
(一)准备阶段
1.组织分工。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和指导督查各涉农村开展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各涉农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村开展成员身份界定、培训指导和推进落实工作;各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具体做好本村成员身份界定工作。
2.政策宣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农村和社区成员身份界定单位,要利用会议、广播、公开栏等载体,深入到村开展政策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最大限度地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有序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3.动员培训。召开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动员会议,对成员身份界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做好各涉农村支书、监委会主任和各村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工作,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做好各涉农村参与成员身份界定工作人员、村干部的培训工作。
4.制定方案。涉农村指导所辖村结合实际,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审议程序,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的工作方案。村及时将工作方案报所属镇审核,报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阶段
1.调查摸底。全镇各涉农村开展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入户调查实行一户一表,以公安机关户籍登记资料和村级户籍登记资料为基本依据,对户籍在村和户籍曾经在村的人员进行全面核实登记身份信息。以调查摸底情况为基础,将全村人员信息分类,分清常住户、空挂户等各种情形,进行梳理分类。
2.制定办法。在梳理分类的基础上,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起草成员身份界定办法(草案),以户为单位,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同时征求所属街道的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建议,通过“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审议和修改完善成员身份界定办法。
3.乡镇审核。村产权改革工作小组及时将本村成员身份界定办法报所属乡镇审核,审核无异议,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表决。
4.会议表决。村召开全体村民代表(户代表)会议,要求由2/3以上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户代表)参会,对形成的成员身份界定办法和认定成员身份结果,实行实名投票表决,2/3以上的参会人员投票通过的决议,方才有效。
5.界定成员。各村根据会议表决通过的成员身份界定办法,对村全体人员进行成员身份界定。
6.公示公开。成员身份界定后,要将确定的成员和不予认定成员的详细名单,发布公示公告,进行三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果有疑问,各村要安排专人答疑解惑;需要修正的,各村要将修正后的成员身份界定结果,再进行二榜公示、三榜公示,程序与一榜公示一致。每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7.上报备案。各村认定成员身份结果,三次公榜公示无异议后,村改革工作小组要及时将界定成员名册、成员身份界定办法报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各涉农村将所辖村界定成员花名册、成员身份界定办法,上报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各村按要求及时限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录入农业农村部直报系统。
(三)验收总结阶段
1.自查自检。各涉农村成员身份认定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检,认真总结经验,确保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有始有终、保质保量完成。6月30日前,各村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总结报告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花名册汇总表》上报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
2.总结验收。镇负责人要指导各村做好成员身份界定资料整理归档工作,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将对各涉农街道成员身份界定工作进行全面验收。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以镇政府文件将全镇农村集体资产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总结报告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汇总表》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是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纠纷、化解村民与集体、村民与村民之间集体收益分配矛盾的重要依据。各涉农村(社区)要制定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有序开展身份界定,认真梳理和及时解决界定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规范、准确、完整。
(二)充分尊重民意。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切实把改革精神与群众意愿充分结合起来,使工作方法与经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形成改革合力,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村民被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即拥有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每个村民原则上只能享有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四)确保工作质量。各涉农村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做好图片资料、影像资料、纸质资料等归档整理工作,工作中要加强提炼和总结,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附件:新塬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附件
新塬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苟宝章 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振中 镇长
成 员:余 伟 副书记、甘岔村包村组长
邱祖龙 副镇长、新塬村包村组长
刘鹏飞 武装部长、杨坪村包村组长
芦 慧 副镇长、孟塬村包村组长
王 成 副镇长、老庄村包村组长
许福生 司法所长、上塬村包村组长
张志峰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东塬村包村组长
邵锦敏 计生主任、常坪村包村组长
赵树声 文化中心主任、河坝村包村组长
李登峰 业务员、常坪村包村组员
王建军 上塬村支书、村主任
刘存儒 上塬村文书
芦养斌 新塬村支书、村主任
张焕雄 新塬村副主任
史文存 东塬村支书、村主任
冯益胜 东塬村文书
赵世雄 孟塬村支书、村主任
宋培峰 孟塬村文书
王建军 河坝村支书
吴国君 河坝村文书
张 军 甘岔村支书、村主任
郭鸿儒 甘岔村文书
王宝珠 老庄村支书、村主任
李景春 老庄村文书
冉启东 常坪村支书、村主任
权兴旺 常坪村文书
张汉宝 杨坪村支书、村主任
杨世雄 杨坪村文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成同志兼任,业务人员李登峰。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