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1、主要职能
县发改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共十条,分别是:
(一)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优化结构、预测预警的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发展战略及规划。承担总体指导并综合协调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职责工作。
(三)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任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引导社会资本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全面做好重点项目的全程监管和跟踪问效。
(四)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搞好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五)全面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及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推进西部开发及以工代赈及易地搬迁规划和措施建议。
(六)做好科技、教育、文体、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促进就业与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价格与收费调控政策,研究分析并做好县内重要商品的供需平衡,加强价格执法监管,保持物价合理稳定。
(八)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共资源交易配置方针政策,统筹指导和协调做好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建立与规范运行。
(九)在各级国防委员会领导下,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全力做好经济动员方面的工作,认真落实国防委员会安排部署的重大活动及事项。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2、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共有机构1个,其中行政1个,本年无变动。
县发改局基本情况:县发展和改革局是正科级建制,机构编制38名(行政编制18名,工勤事业编制20名),领导职数10个,现有在职职工21人(其中在岗职工21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4人,借调0人)。下设办公室、发展规划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股、社会事业股、易地搬迁办公室、督查股、物价股(挂会宁县物价局牌子)、粮食股(挂会宁县粮食局牌子)、行政审批股。
二、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6535.33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221.75万元,上年结转16316.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165.83万元,增长597%。预算支出16535.33万元。本年预算收支与去年相比,主要是上年项目结转16316.58万元(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5479.22万元,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416.8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6万元,2018年易地搬迁项目前期费331万元)。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1.75万元,本年支出221.7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10401)129.92万元;事业运行(2010450)40.26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16.29万元;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27.1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5.9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24万元。
3、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1.75万元。工资福利预算146.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28万元,其中:其中:办公费7.12万元,工会会费1.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27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9.94万元,其中:办公费7.12万元,工会会费1.63万元。
5、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总预算数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3万元。
6、2019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7、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说明
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8、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会宁县和改革局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6535.33万元,预算总支出16535.33万元。我单位将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