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共白银市委、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会宁县能源局、会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第三条 县发改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办法和措施。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落实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负责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都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六)负责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开发区建设。
(七)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九)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国家经济安全领城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 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
(十)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军民融合发展中长期规划、重要政策,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负责全县国防交通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国防交通保障方案。协调和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实施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核电等能源行业管理,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建设布局规划,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发改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面创新改革的能力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的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限,实施并联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商务局的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全县加油(气)站、成品油库的网络规划和布局建设工作。县商务局负责成品油经营许可备案报批工作。
2、与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依据甘肃省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发改局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县卫生健康局的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完善地方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第四条 县发改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文稿起草、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负责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报告,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及有关专项改革。负责产业发展、高技术产业发展、绿色发展、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及节能监督管理。负责城镇道路排水、垃圾污水处理、循环经济、重点污染治理等环资项目的审查、申报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和行政审批股。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汇总编制及运行监测工作。负责投资宏观调控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管理中央和省、市县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权限内城市建设、机关、政法、团体重大项目审批及权限内企业项目备案。负责本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职责,指导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管理和运行工作。
(四)地区经济股。负责研究分析全县农村经济建设发展、改革有关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农业、林业、草原、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项目审批。负责落实国家区域开放合作相关政策,推进跨县区经济合作。负责全县开发区(园区)建设与发展工作。
(五)社会发展股。负责全县社会事业、就业与收入分配等方面有关规划、计划的衔接编制和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文物、教育、卫生、体育、民政、广播影视、旅游相关项目的审查上报及限额以下项目的审核批复工作。研究分析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六)物价股。负责全县价格领域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运行监测及有关收费许可事项的审理审查工作。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对县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负责对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资产)和服务价格进行公正性认定,负责价格纠纷的调解。指导全县价格认定、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七)能源股。负责监测研判全县市场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负责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加油(气)站、油库的规划和布局,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查上报相关建设项目。
(八)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建设布局规划。负责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六条 县发改局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1名兼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1名兼能源局局长)。
保留机关工勤编制1名。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