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塬镇人民政府
关于王春林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
报 告
县信访局:
你局通过信访信息系统转送的王春林信访事项收悉,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王春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协调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诉求
王春林,男,汉族,原新塬镇新塬村新塬街居民。
反映“引洮工程”施工时,接入自家的入户水管漏水,导致包括自家在内的四户村民家的房屋被泡,分别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塌陷裂缝,存在安全隐患。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在2018年实施自来水入户时,王春林家拒绝接入自来水,镇村社三级干部积极动员接入,最终还是不同意接入自来水。2019年4月,王春林家又有意愿接入自来水,私下找自来水入户施工队负责人王有军,在2019年4月20日接入自来水。在接入自来水后试水过程一切正常,无漏水现象,期间家中用水也正常。五一假期过后王春林家人外出,家里无人看管,直到8月份邻居家发现家中墙面有裂缝,才通知王春林父亲王礼回家查看,发现家中自来水管接口漏水,致使邻居房屋地基沉陷,造成不同程度损毁。事发后分管副镇长、包村组长、村两委班子及时到受损房屋居民家中,查看房屋受损情况,并多次与施工方负责人、引洮工程新塬负责人、保险部门衔接和王春林本人协调处理此事。2019年12月17日,镇党委书记、包村组长、村支书、自来水入户工程负责人王有军、房屋受损方与王春林本人当面进行调解处理,房屋受损方要求赔偿损失费用3.5万元,施工方主动承担损失费用2.5万元,提出其余1万元由王春林担负,因王春林不愿承担任何损失责任,最终未达成调解协议。2019年12月31日,经镇村两级干部再次组织自来水入户工程负责人王有军、房屋受损方与王春林本人当面进行调解处理,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施工方承担损失费用2.5万元,其余1万元由王春林担负,目前已完成赔付工作,已妥善处理。
三、答复送达情况
2019年12月31日,我镇对处理情况进行了当面答复,王春林对办理情况表示接受和满意。2020年2月10日,我镇再次回访了信访人,信访人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对纸质《处理意见书》表示不要求送达,我镇已告知信访人可通过信访信息系统自行查看《处理意见书》。下一步,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农户对自来水水管管护宣传工作,做到提前预防和隐患部位的及时抢修和维护,保证正常通水的同时做到用水安全等问题。
新塬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