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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会宁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会宁县公安局相关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工作透明度,提供优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公开本机关政务信息,特编制本《指南》。

本机关的各类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以外,均主动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面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会宁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1.县公安局制发的主动公开文件;

2.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公安局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公安局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会议内容;  

6.人事任免;  

7.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8.县公安局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予以公开。网址:www.huining.gov.cn。受理点:出入境管理科,联系电话:0943-5904062;交警支队,联系电话:0943-5904485,0943-5904486;治安大队,联系电话:0943-5904063。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8:00;邮政编码:730799。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受理点:会宁县公安局各窗口单位(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科、交警大队);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8:00;联系电话:0943-5904036。邮政编码:7309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通过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在平台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会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进行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业务。

3、申请登记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制发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送达申请人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告知申请人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4)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收取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得收取费用。受理机构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