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事业的发展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佚名
日期:2018-10-29 08:52:45 | 阅读: 6972
地方志事业的发展
国有史,地有志,家有谱。地方志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
地方志,古称地志、地记、图经、方志等,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这一优良传统得到了继承和发扬,焕发出勃勃生机。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重视编修地方志工作。全国解放以后,百废待举,毛泽东、周恩来、董必武等同志又再三提倡整理和编修地方志。1957年,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把编写新的地方志纳入《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方案》(草案)中,并作为其中12项重要工作之一。1958年,毛泽东同志在成都主持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倡议全国各地编修地方志。1959年,在周恩来总理亲自关怀下,建立了中国地方志小组,负责推动全国的修志工作。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地方志小组于1983年经中央书记处批准恢复活动,并改名为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于1985年4月、1996年11月发布关于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文件,对地方志的编纂原则、组织实施作出具体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于2006年5月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标志着地方志事业从此进入依法修志的新阶段。
为明确地方志工作在发展改革大局中的目标任务,推进全国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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