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县志办
日期:2017-03-03 11:34:56 | 阅读: 5833
会政办发〔2016〕151号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宁县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驻会各单位:
《会宁县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会宁县地方志事业 “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推进全县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地方志事业规划纲要(2015-2020年)》、甘肃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甘肃省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白银市地方史志办公室《白银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基础与编修成果
(一)工作基础
工作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一纳入”(即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八到位”(即“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专业志编纂和评审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发〔2016〕63号),对专业志编纂和评审予以规范。
县方志馆前期准备工作扎实认真,已通过多种形式收集志书2100多册;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开通会宁地方志网页,适时转载地方志工作政策法规,反映工作动态。
增加地方志机构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充实人员。2011年,县志办编制由4人增加到6人,目前实有8名工作人员。
经费有保障。凡列入编纂计划的志鉴及地情资料,均由县财政足额下拨专项资金,保证有钱编书、有钱印书。
(二)编修成果
首轮和二轮修志任务全面完成。《会宁史话》、《会宁旧志集注》出版发行。从2010年开始,实现一年一鉴,目前已完成5册,在编1册。编纂出版《会宁历史文化丛书》第一批8种,即《会宁民风民俗》、《会宁民间故事》、《会宁诗歌》、《会宁文物》、《会宁散文》、《会宁小说》、《会宁民歌》、《西征纪略》。《会宁历史文化丛书》第二批5种已定稿,即《会宁美术》、《会宁书法》、《会宁摄影》、《会宁皮影》、《会宁剪纸》。《红军会宁会师志》已通过省史志办公室终审。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继承创新、修用并举,深入推进县地方志事业发展繁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经验借鉴和资信支持,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认真做好地方志机构职责范围内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工作,依法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地方志工作;依法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依法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依法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依法规范社会修志用志行为。
3、坚持全面发展。按照“志为主体,史志年鉴和信息化建设多元一体”的工作格局,统筹抓好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各种专业志鉴编纂,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理论研究、旧志整理、专题资料编写和地方史研究编纂及地方志资料开发利用等工作。
4、坚持与时俱进。既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修志传统,又不为不合时宜的定式、成规所束缚,不断探索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律,与时俱进,锐意创新,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彰显方志独特价值,实现方志资源共享。
5、坚持质量立志。认真执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等国家有关的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省、市地方志办规定的志书三级审查和验收制度;科学规划志书篇目,严把志书的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编纂出版的志书在观点、体例、内容、行文以及印制等方面符合国家标准。
6、坚持修用并举。积极拓展志书的利用渠道,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发挥志书作用,使修志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推进与外地志书交流工作,推进县方志馆建设和完善,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积极推进方志馆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开创全县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1、出版《红军会宁会师志》。《红军会宁会师志》已于2015年10月通过市志办复审,
2、编纂地情资料。2016年完成对《会宁旧志集注》的修订,出版第二批《会宁历史文化丛书》5种,即《会宁美术》、《会宁皮影》、《会宁摄影》、《会宁书法》、《会宁剪纸》。2017年完成《会宁历史人物》出版发行工作。至2020年,编纂出版《新中国成立以来会宁记忆》第一辑。推动乡土文化建设,开展家谱、家训、家风、村规民约系列丛书征集和编纂工作,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滋养。积极努力创造条件,加大对其他地情资料的指导和编写力度,开展方志理论研究,不断拓展读志用志的领域和范围,引导社会各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3、筹备《会宁县志(第三轮)》编纂工作。全面收集整理2006年以来反映会宁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和人物等方面的资料,认真做好年鉴长编资料存档工作,为编写第三轮志书打好基础。力争在2020年启动《会宁县志(第三轮)》编纂工作。
4、整理五大书香门第和历史名人资料。会宁自古以来有崇文修德的传统,在步入仕途和精研学问过程中,苏、万、杨、柳、秦五大书香门第曾光耀会宁;谭嗣同、林则徐、九世班禅、左宗棠等历史名人也曾到过会宁,留下了珍贵的足迹,为了保存历史文化遗产和继承传统文化,在“十三五”期间,完成五大书香门第驿馆建设工作。
5、提高综合年鉴编纂水平。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要求,认真编纂《会宁年鉴》,保证一年一鉴,力争不断提高质量,推动年鉴工作改革创新,缩短出版周期,增强资料性、实用性和可读性。到2018年,《会宁年鉴》由内部出版转为公开出版。
6、推进方志馆建设。积极推进县方志馆的规划论证和立项建设工作,继续做好对全国各县区志的购买、交换,提供专门场所统一存放,确保各类藏书安全,满足社会各界读志用志需要。
7、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及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全省地方志编委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地方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着力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理论、信息研究工作,积极探索修志编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构建信息、理论支撑平台;重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促进与兄弟市县地方志部门学术与工作交流,学习先进经验与成果。每年派员参加省市方志系统举办的业务培训,提高修志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8、指导开展部门志及乡镇志、村志编修。积极响应并实施好中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开展试点工作,修编志书。加强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帮助制订结构大纲、进行评审等。在“十三五”期间,确保完成一部乡镇志和一部村志。指导完成《会宁教育志》编纂工作。
9、全面深化志鉴质量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辑出版规定》和《甘肃省第二轮修志有关问题的几项规定》《甘肃省地方综合年鉴管理办法》等规章,严把质量关。认真执行志书印刷出版有关规定,落实地方志编纂、出版、印刷等环节无缝衔接,实施精品志鉴工程,将地方志书、年鉴和学术成果纳入各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有关图书评奖范围。
10、继续加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按照全国地方志事业信息化发展意见,不断升级完善地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软硬件设施,广泛应用“互联网+”、微信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修志编鉴的数字化。
四、保障措施
(一)法治保障
认真履行《条例》、《规定》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政府行政执法检查和定期政务督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
(二)制度保障
按照国家《地方志工作条例》、《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要求,深入推进依法修志。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社会参与的地方志工作体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政府修志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理顺工作关系,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工作任务,切实做到“八到位”,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规划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工作到位”。
(三)队伍保障
根据省市“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要合理配置地方志人员编制,解决编纂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县地方志工作部门人员配置达到10人。在保证编制到位的情况下,通过招考、选调等方式遴选修志人员,增编进人时应尽可能吸收学历层次高、专业基本对口的新生力量充实队伍,提升地方志工作人员素质和水平。
(四)经费保障
加大对地方志工作的支持力度,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图书资料收藏保管条件,保障修志、编鉴、出版、科研、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资料文献保存等工作经费。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做到足额及时拨付,保证有钱编书、有钱印书。
(五)质量保障
地方志机构要提高质量意识,实施精品工程,坚持主编负责制和“一枝笔”统稿制。建立健全保障志书质量的体制机制,组建专家库,重视编辑审校工作,努力提高志稿质量。严格执行志书年鉴审查验收制度,全力打造精品志书和年鉴,按相关规定办理志书印刷出版手续,选择资质完备的厂家印制志书,未经省级或市级三审验收的地方志书不得印刷出版。
(六)宣传保障
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新兴媒介以及地方志工作部门的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新举措、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地方志工作者投身现代化建设的新贡献。挖掘地方志资源的历史价值、现实价值,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地方志优秀成果。
五、加强组织领导
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坚持“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修志主体责任,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机构领导班子,确保领导到位,尽职尽责,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附件:“十三五”时期编纂规划表
附件
“十三五”时期编纂规划表
年限 名称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
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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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鉴 |
《会宁年鉴(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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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年鉴(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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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年鉴(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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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年鉴(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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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年鉴(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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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会宁会师志 |
《红军会宁会师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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