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地方志事业 “十三五”发展规划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县志办
日期:2017-02-03 12:09:45 | 阅读: 8845
白银市地方志事业 “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地方志事业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甘肃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甘肃省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推进全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现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白银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甘肃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甘肃省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以三级志书为主体,以地方志综合年鉴为主导,以信息化平台为依托、以服务社会为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志,坚持全面发展,坚持质量第一、坚持修志为用,努力开创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历史借鉴和资信支持,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文化载体。
2.坚持依法治志。依法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市地方志工作,依法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依法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依法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依法规范社会修志用志行为。
3.坚持全面发展。按照“志为主体,史志年鉴和信息化建设多元一体”工作格局,抓好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各种专业志鉴编纂,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理论研究、专题资料编写和专项课题研究及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
4.坚持改革创新。在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修志传统的基础上,解放思想、探索规律、与时俱进,推动思维观念、理论方法、体制机制、管理运作、能力素质等方面创新。利用“互联网+”等国家重大战略契机,整合汇聚全市地方志资源,打造“数字方志”“智慧方志”,实现方志资源开放共享。
5.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实事求是,存真求实,确保志鉴质量。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6.坚持修用并举。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提升地方志工作服务社会效能。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读志用志意识。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对照《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逐步实施完成。至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积极推进市、县两级方志馆(地情资料室)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开创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宣传地方志法规工作力度。继续宣传、贯彻、落实好《地方志工作条例》《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及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方志意识,努力增强依法修志观念。2016年,将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和《白银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出台《白银市地方志工作管理规定》。
2.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至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目前,尚未完成修志任务的靖远县地方志办公室要按照规划进度要求(附件一),量化程序,细化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出版发行。完成第二轮修志的其他县(区)要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认真研究、及早规划第三轮修志工作运作模式、队伍培训和体例篇目等,为启动第三轮修志做好准备工作。
3.全面提升综合年鉴编纂质量。市、县(区)地方志办公室要切实提高全市综合年鉴撰稿、编辑、设计、排版质量,全面实现数字出版。确保市、县(区)年鉴做到一年一鉴、四色印刷、公开出版。加强对年鉴工作的业务指导,打造品牌综合年鉴,大力开发利用年鉴资源,为社会各界读鉴用鉴提供便利。
4.重视部门志和行业志的编纂工作。部门志是系统反映一个部门历史变迁和记述其发展的著述,编好部门志至关重要。至2020年,指导出版部门志和行业志2部。有条件的单位应吸收文字功底较好、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同志或退居二线的老同志,组成相对稳定和专业的志书编写班子,记述本部门、本行业的发展历程。各级部门志和行业志的编纂要报各级地方志办公室登记备案和审查验收,经地方志机构审核验收通过后,方可出版印刷。
5.努力推进方志馆建设。积极争取白银市方志馆业务经费,不断丰富馆藏图书,继续广泛征集各级旧志、新编三级志书、综合年鉴和家谱等地情资料。2020年前,在资金保障的情况下,建成白银市数字方志馆。对尚无建设方志馆的县(区)积极创造条件,通过“一馆多用”等方式,保证有专门场所集中收藏和展示各类志鉴和地情资料,确保各类藏书安全和读志用志需要。
6.继续加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已开通地方志网站的县(区),按照全国地方志事业信息化发展意见,不断升级完善地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软硬件设施,广泛应用“互联网+”、微信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修志编鉴的数字化。没有开通地方志网站的县区要创造条件,争取在2020年全覆盖。
7.不断强化地情资料的编纂出版工作。至2020年,会宁县志办完成《会宁历史文化丛书》即《会宁美术》《会宁皮影》《会宁摄影》《会宁书法》《会宁剪纸》出版发行。白银区地方志办公室完成《白银区乡村史话》等地情资料。开展家谱、家训、家风、村规民乐系列丛书征集和编纂工作,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滋养。积极努力创造条件,加大部门志和其他地情资料的指导和编写力度,开展方志理论研究,不断拓展读志用志的领域和范围,引导社会各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8.努力推动全市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为提升地方志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实施“走出去、请进来”培训方案,与兄弟市地方志部门开展学术与工作交流,学习吸收先进经验与成果。补充增加文史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壮大修志队伍,完善队伍结构,实现修志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障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实行专兼职结合、调聘结合的方法,动员、吸收有丰富工作阅历、熟悉本地地情的高素质人才从事修志工作,鼓励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参加修志工作,建立相对稳定的兼职修志专业人才团队。
9.积极推动乡镇志及村志编纂工作。积极响应中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有条件的县(区)要做好乡镇志村志的组织、规划、指导和审查验收工作,探索出一条适合乡镇、村(社区)修志的成熟模式。至2020年,力争完成3部以上乡镇志和2部以上特色村志编纂工作。
10.全面深化志鉴质量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辑出版规定》和《甘肃省第二轮修志有关问题的几项规定》《甘肃省地方综合年鉴管理办法》等规章,严把质量关。认真执行志书印刷出版有关规定,落实地方志编纂、出版、印刷等环节无缝衔接,实施精品志鉴工程,将地方志书、年鉴和学术成果纳入各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有关图书评奖范围。
11.进一步做好其他项目工作。一是以“创精品、修名志”为目标,攻坚克难,努力打造《白银大辞典》成为精品良志,力争于2016年上半年出版发行。二是加快修改、完善《当代白银·非公有制经济人物》进度,认真开展好各阶段评审工作,力争2017年底完成终审,2018年出版发行。三是组织人员加大工作力度,完成好《当代白银·孝亲敬老道德模范》组稿、修改工作,力争2018年底完成终审,2019年出版发行。四是协调督促会宁县志办2016年完成《红军会宁会师志》出版发行。
三、保障措施
(一)机制保障。
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社会参与的地方志工作体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政府修志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理顺工作关系,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工作任务,切实做到“一纳入、八到位”,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规划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队伍保障。
根据《甘肃省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各级政府要合理配置地方志人员编制,解决好地方志编纂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市级地方志工作部门人员配置应在15人以上,县级地方志工作部门人员配置应在10人左右。市、县(区)党委、政府要重视地方志机构建设,按省上要求适当增加编制,配齐配全工作人员,保持修志队伍基本稳定。在保证编制到位的情况下,通过招考、选调等方式遴选修志人员,增编进人时应尽可能吸收学历层次高、专业基本对口的新生力量充实队伍。建立培训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计划,逐年对全市修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地方志工作人员的全面素质和修志水平。
(三)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加大对地方志工作的支持力度,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图书资料收藏保管条件,保障修志、编鉴、出版、科研、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资料文献保存等工作经费,各级政府要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做到足额及时拨付,保证有钱编书、有钱印书。
(四)质量保障。
各级地方志机构要提高质量意识,实施精品工程,坚持主编负责制和“一枝笔”统稿制。建立健全保障志书质量的体制机制,组建专家库,重视编辑审校工作,努力提高志稿质量。严格执行志书年鉴审查验收制度,全力打造精品志书和年鉴,按相关规定办理志书印刷出版手续,选择资质完备的厂家印制志书,未经省级或市级三审验收的地方志书不得印刷出版。
(五)评奖保障。
组织全市地方志成果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评奖活动,组织全市优秀地方志成果参加全省、全市社会科学成果奖评比活动。
四、加强组织领导
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坚持“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修志主体责任,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各县(区)政府要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机构领导班子,确保领导到位,尽职尽责,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附件1
“十三五”时期二轮市县志编纂规划表
年限
名称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
出版 | 终审 | 评议 | 出版 | 终审 | 评议 | 出版 | 终审 | 评议 | 出版 | 终审 | 评议 | 出版 | 终审 | 评议 | |
白银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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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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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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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远县志 |
| 靖远县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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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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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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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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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十三五”时期综合年鉴编纂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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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限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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