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会宁县部分中风险区风险等级的通 告 (第44号)

来源:会宁县防控办 | 作者:
日期:2022-07-28 00:08:40 | 阅读: 5751

关于调整会宁县部分中风险区

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44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对我县部分中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会师镇红军北路9号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离开会宁县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措施自2022年7月28日零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会宁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