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修改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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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1-08 00:00:00 | 阅读: 1968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现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下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工作,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对成绩再总结、对数据再核实、对任务再明确、对工作再细化,梳理出详尽合理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8日(星期一)下午6点之前报送至统办楼311办公室。
需要强调的是: 1.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要严守纪律,妥善保管好《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不得外传。在《政府工作报告》未经县人代会通过之前,不得在任何场合引用和转载。 2.要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中标注XX的部分要认真核实、填写,特别是报告中部分总结性数据与“十三五”时期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区分。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