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十五项措施”通告(第24号)

来源: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作者: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1-11-15 10:55:00 | 阅读: 5848

会宁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十五项措施通告


(第24号)

冬季来临,气温降低,是新冠肺炎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的高发期,为全面从严从实从细落实有关防控要求,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现就常态化疫情防控“十五条措施”通告如下:
1.常态落实出入健康监测。居民小区、公共场所要在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白银快办”二维码,人员车辆出入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要配合体温检测,主动扫描“白银快办”或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填报个人居住信息,无异常方可进入。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要做到“足不出户”。
2.全面做好社区疫情防控。持续完善四级网格管控体系,全方位排查重点人员。引导小区居民移风易俗,红事缓办、白事简办。限制聚集性活动,不串门、不走动、不扎堆,减少人群聚集。持续开展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消毒通风,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社区居民健康防护意识。做好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健康监测服务。
3.主动开展信息监测报备。14天内有确诊病例城市外出旅居史的人员、与已经公布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疫情期间,以官方发布的权威疫情信息为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4.加强外来人员排查管控。各乡镇、各单位要常态化开展外地来会人员信息排摸、上报工作,特别要做好涉疫地区来会人员排查管控。
5.常态做好重点场所防控。汽车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公园景点、幼儿园、学校、药店、影剧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等重点公共场所要配备“白银快办”扫码设备,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检查口罩佩戴、设置“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防止人员聚集,严格做好环境消毒、通风换气。公园、旅游景点实行“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幼儿园、学校把好入校关,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  
6.持续加强交通工具防控。所有公共交通运营工具(公交车、出租车等)要落实实名制售检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线司乘人员和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加强车内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频次,司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定期核酸检测,尽量开展无接触付费。对不佩戴口罩的乘客拒绝搭乘。
7.做好冷链物流物品监测。所有进口冷链食品,不经过冷链“总仓”登记、检测、核验,一律不准出库出售。快递物流行业严格落实物品消杀制度,人员实行“实名绿码”上岗,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8.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所有医疗机构均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和院感各项防控措施。所有诊所、药店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对所有购买“两抗一退”的患者进行实名登记。如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9.开展防控队伍培训演练。全县所有流调核查、核酸采样、核酸检测、消杀消毒、医疗救治、应急救援等防控队伍要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熟练工作流程,确保紧急状态下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10.落实公职人员外出报备。县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会各单位公职人员外出前必须向本单位报备外出地点,出省外返会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采样检测,检测阴性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 
11.持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凡是所有符合条件的新冠疫苗接种对象,做到“应接必接”“应接尽接”“应接快接”,实现全覆盖安全接种
12.做好各类物资采购储备。医疗物资保障组和生活物资保障组要做好防控应急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采购储备。各级医疗机构做好核酸检测试剂、防护物资、消杀用品等储备任务,保证储备物资能够满足30天运转需要。
13.严格落实聚集活动管控。各乡镇、各部门和各行业单位原则上不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大型会议、活动,鼓励以线上视频方式举办。确需线下举办的,举办方要落实主体责任,压缩规模、控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严格“测温验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14.坚持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广大群众要保持“非必要不外出、出门必须戴口罩”的良好习惯,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保持健康心态,共筑免疫屏障。 
15.严肃追究防控相关责任。对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力、疑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从中高风险地区来会返会人员,若瞒报、谎报、不报其旅居史,或不服从疫情管控措施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会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