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会宁县政府 | 作者:日期:2020-02-03 10:40:47 | 阅读: 10788
广大商铺,各流动商贩:为了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和会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2号通告的要求,从2月2日12时起实施以下管理措施:一、城区所有商铺一律禁止店外经营。二、城区所有流动商贩严禁流动经营。三、城区所有摆摊设点修理、小商品买卖的一律禁止出摊。四、城区所有流动烧烤、小吃摊等严禁经营。五、请广大市民予以监督,举报电话:12319或0943—3229290。 特此公告 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2月2日
上一篇:白银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关于辖区内居民废弃口罩集中收集处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拟开通住院结算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