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 8 号)

来源:会宁融媒体中心 | 作者:会宁融媒体中心 | 日期:2022-07-04 00:00:00 | 阅读: 5603

会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 8 号)

为严格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的总方针,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家卫健委《疫情防控“九不准”》最新要求,现将动态调整后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继续落实来会返会人员主动报备。外地来(返)会人员需提前3天主动报备(可通过“白银快办”线上报备或向目的地社区(村组)电话报备),到会时要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扫“白银快办”场所码。7天内有病例报告县(市、区、旗)来会返会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精准落实来会返会人员管控措施。7天内具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最新要求进行管控(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高风险区来(返)会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期间第 1、2、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中风险区来(返)会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期间第 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来(返)会人员,应在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对境外入境来(返)会人员在第一入境地落实7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在第一入境地已完成集中隔离,需闭环转运至目的地乡镇进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三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对除上述地区外的其他地区来(返)会人员需提前报备,到会配合做好查码、扫码工作后,有序通行。

三、严格落实密切接触者及其他风险人员管控。对密切接触者,落实“7+3”管控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第 1、2、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进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对密接的密接者,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期间第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每日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对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救治医院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第6天和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出院后开展7天健康监测。对涉疫场所暴露人员,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共同暴露于婚(丧)宴、餐馆、超市、商场、农贸(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则的人员经评估有感染风险者进行“三天两检”。

四、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公众场所应做好通风消毒、张贴场所码,督促出入人员扫场所码、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宾馆酒店、旅社、乡村民宿要严格落实“两查一问”(查健康码、行程卡,问7天旅居史)措施,对风险区来(返)人员,第一时间上报县防控办,进行分类管控。

五、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广大人民群众要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未接种疫苗的3岁以上人员,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尽快到就近的接种点完成全程(两剂次)疫苗接种,实现“应接尽接”;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18岁及以上、全程接种满6个月人员)但尚未接种的人员,要尽快按程序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七、强化社会公众监督。为精准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疫情防控九不准》相关要求,严防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整治层层加码,我县设置了24小时投诉举报渠道,受理社会各界关于疫情防控层层加码的问题线索。会宁县投诉举报电话:0943-3226750,投诉举报邮箱:78180612qq.com 。

八、严格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主动配合汽车站、交通查验点及公共场所,做好“两码”查验、旅居史询问等防控措施。对隐瞒行程信息和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会宁县新冠毒肺炎疫情联防

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