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催办公告
来源: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者: | 日期:2022-06-21 10:36:57 | 阅读: 4292
各市场主体:
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将于2022年6月30日截止。在此特别提示:凡2021年12月31日前核准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尽快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公示有两种方法,一是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通过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http://gs.gsxt.gov.cn/。二是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通过联络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按提示操作即可完成。
截止2022年6月20日,仍有甘肃晓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1225户企业、会宁县独一特兰州纯骨汤牛肉面馆等4572户个体户、会宁县曙光养殖专业合作社等62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报送公示2021年年度报告。对未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现再次进行催告。逾期和不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受多部门联合信用惩戒。同时根据2022年3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特别提醒:若不再开展经营活动,请务必尽快到会宁县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局窗口咨询办理注销登记。
年报咨询电话:0943-5931258
注销咨询电话:0943-3287882
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