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7号)
来源:白银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办公室 | 作者: | 日期:2022-03-27 00:00:00 | 阅读: 2885
白银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7号)
01 商场、超市恢复正常经营活动 02 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恢复经营活动 白银区仅限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仅限订餐、送餐,不得堂食。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实行扫“白银快办”场所码,加强取餐和外卖管理,在餐饮服务单位门口设置取餐台,禁止送餐人员和取餐人员进入经营场所,严格执行人与人之间“一米线”距离,严防人员聚集。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经营环境卫生整洁和食品安全。 相关企业和门店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每天对营业场所进行消杀,从业人员必须持甘肃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及24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体温正常且佩戴口罩方可上岗。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落实禁止堂食等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此前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