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生产生活秩序管控的通告(第13号)

来源: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作者: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日期:2021-10-29 00:00:00 | 阅读: 5209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

生产生活秩序管控的通告
(第13号)


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持续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让城市彻底静下来,减少人员流动,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控私家车出行,城区内无工作通行证的私家车辆禁止上路,持有通行证的私家车辆严格按照住所、工作单位“两点一线”路线出行。

2.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全面禁止活动。

3.商场、超市、药店、临街商铺等经营场所每日晚上8点前全部停止营业。

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通告各项防控规定,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企业、经营者、个人一经发现,由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对不服从疫情管理,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劝阻、劝返,特别是对侮辱、恐吓、殴打工作人员,寻衅滋事、扰乱单位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违法行为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此前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会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