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1-07-13 00:00:00 | 阅读: 20849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决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促进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对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问题线索予以征集。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有关工作要求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2.制定或者实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违法干预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问题。

3.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政策不透明、兑现难、企业知晓率低的问题。

4.涉企执法监管简单粗暴,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的问题。

5.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等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的问题。

6.未按规定程序查办涉企案件,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应移送而未移送的问题。

7.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对投资者反映的问题不重视、不及时协调解决的问题。

8.在企业开办、审批监管、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环节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的问题。

9.行业部门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价格;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暗箱操作,谋取私利的问题。

10.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故意拖延、处理不力,以各种借口威胁刁难、打击报复投诉企业的问题。

11.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受托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工程结算等方面说情打招呼,领导干部及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

12.其他营商环境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法律规定的问题。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个人隐私将受到严格保护。

三、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0943-3266655(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0943-3253944(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943-3228585(县作风办)

监督举报邮箱:

hnxzxzz@163.com

会宁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