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白银境内车辆管控 城区单双号通行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 作者: | 日期:2020-02-08 15:36:01 | 阅读: 110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甘肃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依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需要,白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通行白银市境内机动车辆实施管控。

一、严格管控白银市车辆号牌(甘D)以外的车辆进入白银市境内道路行驶(途经高速公路车辆除外)。因公务活动等原因确需进入白银市境内的,应通过对口工作单位,提前和市、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确认后准予通行。

二、对运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煤炭、石油、蔬菜等民生必需物资、辖区开工企业生产物资以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经疫情防控交通检疫点核实并登记后,方可进入白银市境内道路行驶。

三、各县、区严格管控其他县(区)车辆和人员进入。确因工作、生活需要进入的,必须持有所在社区、村委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经各疫情防控交通检疫点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入。

四、白银市民和在白银工作的外地人员驾驶外地牌证车辆的,必须持有身份证和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证明,经各疫情防控交通检疫点登记核实后,方可进入白银市境内行驶。

五、全市机动车在城区道路实行单双号限制通行。确因防疫执勤等其他工作需要,由单位出具证明,按属地化原则,向各县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领《车辆通行证》后准予通行。倡导广大市民采取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本通告自2020年2月9日零时起施行。

 

各县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会宁县:0943-3226750

靖远县:0943-6121401

景泰县:0943-5523626

白银区:0943-8222614

平川区:0943-6629619

 

 


白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