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中受理检举举报的公告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 作者: | 日期:2020-01-31 15:18:22 | 阅读: 10548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助推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即日起,县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受理范围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行为的;

2.在疫情防控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应付、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

3.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防控处置疫情工作中无故缺岗、离岗、脱岗等行为的;

4.对辖区内婚丧嫁娶、群众文化活动、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没有及时掌握管控,因集体聚餐、群众聚集造成疫情传播等行为的;

5.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疫情监测点不配合检查,外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主动居家隔离等行为的;

6.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行为的;

7.制造谣言、散播谣言等行为的;

8.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通讯不畅、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的;

9.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的;

10.对哄抬物价查处不及时、市场监管不力等行为的;

11.其他违反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行为的。

举报方式

县纪委监委设立专门举报电话:

0943-3225955(24小时受理)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线索。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


即日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各乡镇纪委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积极倡导群众通过网络、写信、电话等方式进行检举控告。暂停来访接待期间,畅通“信、网、电”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办理。来访接待工作恢复时间,将视疫情和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筑疫情防控工作的纪律屏障!


 中共会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宁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