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提示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 作者: | 日期:2020-01-30 15:17:13 | 阅读: 10030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当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有传染性,疫情分布范围广,办税服务场所作为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为保证全县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身心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涉税缴费业务做如下提示。
     一、建议您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税费业务时,尽量选择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邮寄等“非接触式”办税(费)途径,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二、如果您需要领购发票,尽量通过电子税务局选择邮寄的方式进行发票领购,也可以通过自助办税终端或自助办税厅进行领购。
    三、如果您需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尽量通过电子税务局代开发票,缴纳税款,到自助办税终端或自助办税厅取票;如果您需要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就近到邮政网点代开。
    四、如果您需要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完税证明开具等日常涉税业务,请尽量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甘肃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https://etax.gansu.chinatax.gov.cn,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五、如果您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申报缴费,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城市服务”功能缴费。
       六、如果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到办税场所办税,请您务必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感谢您的配合。我们的办税场所已按要求采取了安全的防控措施,请您放心。
       七、如果您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时间)办税缴费有疑问,请您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为您服务,解决您的诉求。
       国家税务总局会宁县税务局:
       纳税服务股:0943-3598959
       县政务中心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0943-3224002
       我们将通过“非接触式”途径,为您提供安全、便捷、快速的办税缴费服务。祝全县纳税人、缴费人身体健康、新春快乐!

           国家税务总局会宁县税务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