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事|会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9次会议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 作者: | 日期:2021-02-20 09:34:44 | 阅读: 5227

2月18日,会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9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进军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会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会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确定了会宁县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时间为2月21日至2月24日。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及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文件材料。

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以举手表决的方式接受了李红梅、刘振中辞去会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王华庆辞去会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任命了县政府副县长,县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县检察院检察员人选等人员,决定任命钱有泉为会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进军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后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宁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红梅、刘振中同志辞去会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职务请求的决议

(2021年2月1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红梅、刘振中同志辞去会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宁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2月18日


会宁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华庆同志辞去会宁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议

(2021年2月1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华庆同志辞去会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宁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2月18日


会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任  命  名  单

2021年2月18日会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决定任命:

钱有泉为会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会宁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2月18日


会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任  免  名  单

2021年2月18日会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会议任命:

王  军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  芳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梁  艳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文红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段文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会宁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2月18日


会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任  命 名 单

2021年2月18日会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任命:

王  素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会宁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2月18日